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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力推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
时间:2009-12-06 来源:im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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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没有通过太阳能安装设计的商品房将禁止上市。29日,记者从山东省济宁市建委获悉,该市将进一步推进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在建筑过程中各种规划和监管都与太阳能安装挂钩。

 

据悉,今年济宁市将全面普及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在全市住宅建设中大力推广太阳能热水器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根据要求,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包括高新区)、曲阜市、邹城市、兖州市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新建住宅项目必须进行太阳能热水器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政府机构建设的工程项目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优先考虑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同时,其他各县市区要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开展新建住宅项目太阳能热水器与建筑一体化和施工推广工作。低层、多层工程项目应实行太阳能热水器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小高层、高层工程项目,采取试点推进的方式,到2010年底全部采用太阳能热水器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

 

  同时,城镇新建建筑,规划、设计、建造、验收等各个环节,要将太阳能光热系统作为建筑的组成部分。各级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批建设工程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时,要对项目的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设计情况进行审查,违反要求的不予通过规划许可;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查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对没有按照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要求进行设计的项目,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监理单位、质量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安装质量的监督检查,对质量不合格的项目,要责令整改;对按规定应当使用但擅自取消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开发项目,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手续,不得允许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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