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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为太阳能上楼“扫雷”
时间:2014-01-14 来源:产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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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底,为贯彻济南市政府关于百米下建筑强制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会议精神,标有济建[2013]28号的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的内容下发到相关部门。

文件内容围绕“2014年起,市域内100米以下的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一律设计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相关执行事宜,做了相关要求。随着2014年的到来,这一政策将正式成为太阳能热利用一个里程碑式的建筑样板。

这是一种微妙的探索与改革。

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雾霾罚单”以及“节能减排”绿色GDP成为政府政绩考核之一,于此同时“十二五”计划的规划目标逐渐临近,政府压力很重。为了解决这种现状,摆在政府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完不成目标,要么锐意改革寻找改变能源结构的方式。用经济学的概念诠释的话,就是任何时候风险收益守恒。

而济南市政府之所以选择太阳能热利用,是因为太阳能热利用是比风能、潮汐能、光伏、地源热能等更成熟的新能源利用方式。山东省是太阳能热利用发展的大省和强省,济南是建委主任谭少军说:“太阳能热利用企业的五大领军企业,三个在山东,两个半在济南”。在这种先天存在的条件下,济南市政府对太阳能热利用这一日渐成熟的新能源利用形式做出了大胆的尝试。从建议性的12层一下安装,到12层以下强制安装,再到百米之下建筑强制安装

当然这种选择并不是很顺利。

谭少军说,很多事情是做过周密调查,但是仍然担着心,安全是第一要务。这个政策如果是省政策,作为地方政府只管执行就好了,责任和压力相对较小。但是政策是济南市出的,是必须承担更重要的安全责任。但是节能减排的任务已经把济南市推向了这个舞台。

政府为了保证这个原则,在不允许有准入名单的情况下,济南市的相关部门还是小心翼翼的出了一本推荐目录和建筑安装图集,希望通过这个给建筑师和开发商选择的参照。

在采访中,谭少军说,济南的强制政策将首先推荐集中集热式的太阳能热水系统,但是百米楼顶,面积肯定不够用,会有一部分新能源辅助和设施辅助。空气能、燃气以及分户集热的阳台壁挂将成为辅助的一部分。文件中指出“坚持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原则,使太阳能热水系统作为建筑的有机组成部分,与规划、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等专业同步策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闭环管理。”

在此基础上,为了安全,济南市政府将“成立专家组,严格产品把关。”特别提出“符合国家产品规范和标准、具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证和一定规模高层建筑应用实践,承诺5年以上保修期,未有不良记录”,并且把范围锁定为有相应实力,有完善的质量保障和维修服务制度、队伍及设施,“外地企业须在济南设立固定维修点或办事处。”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产品原则上不得在高层建筑应用。

用谭少军的话说,济南市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这次政策是鼓励新能源在不破坏建筑美观及应用结构的基础上更快的普及。同时,也是为整个太阳能热利用行业“扫雷”,执行好了可能大大促进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城市应用及政策普及。相反,万一出现问题,出现产品伤人事件或者破坏建筑导致的重大灾难性事故,都是对政府政策太阳能热利用行业的灭顶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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