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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一业主购买新房 还未入住热水器已经损坏
时间:2016-09-30 来源:im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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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新房还没住进去,就发现开发商统一安装的热水器坏了。由谁负责维修的问题,成为业主的一大心病。9月25日,乐陵市星光城小区的业主王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自己在2013年购买的房子,现在入住时发现当时买房赠送的热水器漏水,王先生多次找物业报修,始终没得到解决。他希望有关部门可以调查核实,帮他弄清楚到底是谁的责任。
  

据介绍,王先生早在2013年11月下旬在该小区1号楼购买了一处房子,装修好后一直没有入住。近日,王先生准备搬进新房,一家人来到新房打扫卫生。王先生试着给热水器上水,不料发现热水器出现漏水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王先生介绍,该小区的太阳能热水器是交房前由开发商统一安装的,是买房赠送的一项“福利”。没想到自己还没享受到“福利”,热水器就坏了。王先生认为,热水器当初不是个人安装的,如今发生损坏也应该由当初负责安装的开发商或者物业承担维修责任。随后,王先生来到物业公司报修。
  

“物业的人说他们不负责修热水器,让我们自己修,要不就让我起诉开发商。这点事还值得起诉吗?”对于物业的处理态度,王先生十分失望,双方因此产生不愉快。热水器维修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王先生一家人的日常生活受到影响。“房子还没住热水器就坏了,也不是我人为损坏的,我现在就希望得到一个合理解释,谁的责任谁来修。”王先生说。
  

到底随房赠送的热水器应该由谁负责维修?记者向当地房管局进行了解,工作人员表示针对王先生反映的问题,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九规定,物业保修期届满后,业主专有部分的养护、维修,由业主负责。“王先生家中的太阳能热水器属业主的专有部分,经了解,如今保修期已届满,因此应由业主出资维修。”记者将工作人员的说法与王先生进行沟通,王先生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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